又是鳳凰旅遊,這家旅行社的服務品質還真的是有「保証」吶!
這則新聞是前年賞鮭團的後續報導,按照本身的經驗與這則新聞來看,鳳凰旅遊的態度給人感覺就是「只要客戶不能堅持到最後,他們就自認是最後的贏家」,損失商譽對他們來說也無關痛癢(反正客源那麼廣,何必浪費精神在極小部份的客人上)。連這樣大的企業都是這種服務態度(況且都是賣高價行程),無怪乎台灣到處充斥著黑心食品!
在報導中旅行社要賠每位旅客二萬多元,但是大家先前排出的的時間與假期,豈是這樣少少的金額就可以補償的呢?如果不提告,鳳凰旅遊也只願意賠兩千多元,我們這些「呆客」的錢似乎是太好賺了。
為什麼鳳凰的領隊可以用唬攏、說謊來愚弄客人而不怕有爭議,是否也是因為公司一貫的態度讓他們可以這樣做,只要賭客人不會提告就好了?
雖然路人甲就是沒有堅持到最後、沒有提告的那種旅客(應該占了絕大多數,因為大家沒有那麼多的時間跟他們耗那麼多年,然後只得到連再去一次的機票都不夠的賠款),也只能消極的影響身旁的親朋好友慎選旅行社,如果仍要選擇這家旅行社,就不要怪我沒有事先告誡過你啦~
到水族館看鮭魚洄游?旅行社加拿大賞鮭行程惹爭議判賠
東森新聞張禕呈、洪楷旻/台北報導 2013.6.16
出國賞鮭帶到水族館?有旅客前年10月參加旅行社的落磯山賞鮭行程,花10多小時搭機遠赴加拿大卻看不到鮭魚洄游,最後只到水族館看到鮭魚,氣得依消保法向旅行社求償100萬元。對此旅行社表示是那是大自然因素,但地方法院判定這是行程特色,判旅行社必須賠償25名團員總共64萬元,不過全案仍可上訴。
相信許多民眾都在生態節目上看過,紅色鮭魚成群結隊拚命往上游,只為回到出生故鄉產卵。就是想看這樣的鮭魚洄游奇景。民眾傅太太報名參加旅行社主打的賞鮭行程,沒想到卻發生令她氣結的情況。
傅太太投訴表示:「我們看過探索頻道,會覺得這個地方會有鮭魚嗎?因為那個地方就像台灣的漁人碼頭。」結果只到了河邊拍拍照,連個魚影都沒看到。
傅太太2011年10月花11萬到加拿大玩,按行程表第4天應該要到亞當河和羅海布朗省立公園看鮭魚洄游,結果什麼都沒有。原本保證第7天到黃金溪就看得到,結果當天司機說道路施工,拒絕前往。
更誇張的事還在後面!傅太太不滿的說:「看不到一隻鮭魚,而當時的領隊只帶我們去水族館去看鮭魚,如果去水族館看,我在台北看就好了!」她不滿從頭到尾只在水族館才看到鮭魚,氣得告上法院,法院判決旅行社敗訴,必須賠償25名團員總共64萬元。
對此旅行社不願多作回應,強調尊重司法。不管賠償金額多少,參加賞鮭行程被晃點兩次,還被帶到水族館看鮭魚,的確與民眾當初參加旅行的原意相差甚大,也難怪引起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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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鮭敗興歸 鳳凰判賠64萬
2013-06-16 01:41 中國時報 【陳志賢、王己由/台北報導】
廿五名民眾參加鳳凰旅行社的高檔賞鮭旅行團,結果看不到黃金溪的洄流鮭魚,卻到養殖場「給鮭魚看」,一行人敗興而歸,提起民事求償,台北地院判決鳳凰旅行社須賠償廿五人總共六十四萬四千二百五十元。
林瑞蘭等廿五人稱,他們在前年十月一日參加鳳凰旅行社「加拿大洛磯山金秋鮭洄雙堡(單飛)十天」旅行團,業者主打「賞鮭」主題,在網站及定型化契約、旅客手冊上都提及會參觀「亞當河、羅海布郎省立公園」、「黃金溪」等著名賞鮭地點;全團廿五人中除古祐禎三人只去六日,團費九萬七千五百元外,其餘廿二人都付十一萬五千元。
旅行團原訂十月四日到亞當河、羅海布郎省立公園參觀,但領隊僅帶大家到下榻旅館後方的河流「賞鮭」,還說那條河就是亞當河;另到「黃金溪」當天領隊卻以道路施工,取消行程,只到鮭魚教學養殖場參觀。 團員認為旅行社有意欺騙,全團廿五人決定集體對旅行社求償九十八萬兩千元。
旅行社辯稱,「亞當河、羅海布郎省立公園」的賞鮭地點,確因領隊疏漏未前往,願意負責,但「黃金溪」確實因施工無法前往,只願賠償每人三千八百六十四元,並退回領隊小費一千八百元。
法官調查,黃金溪管理處函覆當天並沒有道路封閉,不採信鳳凰旅行社辯詞。法官認定旅行社提供之賞鮭代替行程,無法代替原行程,須賠償林瑞蘭等廿二人每人二萬七千三百元。另古祐禎三人的違約金及慰撫金一半,三人可獲一萬四千五百五十元賠償。
原先新聞請按賞鮭團沒看到鮭魚 旅客敗興求償(鳳凰旅遊)
路人甲參與鳳凰旅遊團體的不愉快經驗 說好的景點呢??令人失望的鳳凰旅遊北歐15天